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车组件配套建设项目现场制氮管路和制氮机基础工程已由中车股份投资【2019】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详细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或竣工验收资料上注明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3000NM3/h及以上现场制氮装置运用在8英寸以上的半导体行业(或5.5代及以上TFT-LCD面板行业)设备安装业绩和氮气管道安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①合同;或②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③中标通知书],具有控股关系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业绩均认可,如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工作内容的,另须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可为联合体单位具有的一个设备安装业绩和一个氮气管道安装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
3.3 拟任
3.4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3.5 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7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须提供承诺书】;
3.8 拟任本项目的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0000元整(人民币肆万元)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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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