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1-JW15-W1005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 参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电视会议室大屏 | 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江西省南昌市(具体地点由需求单位指定) | 169 |
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该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分包和转包。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 2021 年9月9日至9月17日(09:3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公告附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连续6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金和已纳税的证明材料;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非“军队采购网”网站 中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的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非“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9.《采购文件申请购买表》(公告附件)
10.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公告附件)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 2021 年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应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委托人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被委托人为同一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 其他补充事项:疫情期间请遵守当地的防疫政策并配合相关人员做好防疫检查工作。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 2021 年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
九、
1.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执行
地
监督
2.招标人信息
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