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
1. 招标条件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副井场区综合管网管路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2.2 规模:8.00Mt/a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庄煤矿副井场区内场地综合管网工程中甲供管材采购,其中包含中水给水管、井下消防洒水、日用给水管、生活热水给水回水、污水管网、消防给水管、雨水管网、压缩空气管、室外供热管网所需管路。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1标段:新庄煤矿副井工业场地聚乙烯类管材采购;
2标段:新庄煤矿副井工业场地钢制管材类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内容主要有钢骨架增强聚乙烯复合管、UPVC排水管、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无缝钢管、热镀锌钢管等;具体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
2.6交货地点:新庄煤矿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对应标段主要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具有厂商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管材类供货业绩至少3项(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业绩均为有效业绩,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能反管材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 9 月 17 日9:00起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