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配套功能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109-441502-04-05-559424)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建筑面积为3948.12㎡,设城市会展、招商推介和高科技企业、城市人文成果展示空间。招标范围依据本项目《项目建设技术需求说明书》对项目进行展陈大纲策划编制、设计、采购、布展、装修等总承包,为EPC总承包交钥匙项目,从展陈策划、设计开始至项目竣工投产完成交付正常使用止,包括:展陈大纲、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含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设备与材料采购安装、建筑和安装施工、工程保险、检测检验、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结算、建设资料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措施、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相关措施费用、包竣工验收的工程施工并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4)拟承担本工程
注:
1)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项目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
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
(7)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29日9:00至2021年10月8日17:00
(2)购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本项不需提供);④拟任
(3)上述资料扫描件上传 网站购标订单中,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指定开标室(可通过 站查询)。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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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