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镇市犁倭镇大寨村、小屯村、岩脚村2021年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项目已由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批准单位) 以 清水复批复(【2021】71号) (批准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清镇市水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详见批复文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清镇市;
建设规模: 1、新安装输水管29740m,2、新安装配水管:20550m,3、新建闸阀井8座 ;
2.3总投资额: 291.75万元 ;
2.4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2.6 本工程 不采取 (采取或不采取)简易程序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资料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铜仁路德福中心A2栋1311号。
5.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 1500 元 ,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10月29日11时00分,地点为: 贵阳市观山湖区铜仁路德福中心A2栋1311号。
6.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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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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