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1. 招标条件
本 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一期湖塘乡渔光互补项目光伏电站电气设备特殊及联调试验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期项目升压站在丰城湖塘乡南山水库边,距离丰城市约25公里。项目容量120MW,规划安装容量为149.91984MWp,安装标准功率不小于535W(280224块)的单晶硅组件,配置标准功率不小于196kW (556个)组串式逆变器,箱变34台3150KVA、1台2500KVA。35KV集电线路6条,其中同塔双回长度约6km,同塔四回线路长度约1km。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采用一回110kV 电压等级的线路接入电网。
本期升压站为新建工程,单母线接线方式,安装1台SZ11-120000/110,115±8×1.25%/37kV ,YN d11,Uk=12.5%主变,两套GIS-ZF28A-145(2000A),1台SVG(容量±30MVa)。电容式电压互感器1台,母线PT间隔一套,氧化锌避雷器6个,SF6气体在线监测系统一套,本期110kV出线1回,预留备用出线间隔1个;升压站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独城变电站,送出线路长度约15km,导线采用2×LGJ-240。本项目新建12MW/12MWh(交流可用)储能系统。
升压站围墙中心线尺寸为58m×122m。由110kV屋外配电装置、配电楼、无功补偿装置和接地变等设备形成的配电装置区布置在站区西面,生产楼位于站区西东面位置,一次二次舱设施布置在东北面,站区出入口朝北,110kV出线向西。屋外配电装置采用GIS方案,布置在配电楼南面,无功补偿装置、接地变等设备布置在配电装置区西面,事故油池靠近主变布置。集中控制室在生产楼内。
范围:本项目包含电站内所有电气设备特殊试验、联调试验,电压等级为110kV、35kV、1500V、800V、380V设备,主要有110KV GIS装置、35KV开关柜、380V开关柜、35KV箱变、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110KV主变、继电保护设备、直流系统、电缆等。
工期:本项目工期依据丰城湖塘光伏电站建设速度而定,具体开工时期及试验调试项目安排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预计10月底),工期约1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2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光伏电站(或风电场或变电站)电气试验或调试业绩(含总承包业绩);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01日 08时30分起至2021年10月11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