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迁江站、武宣站水文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来宾市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基础设施的实施建设主要包括测验河段基础设施、视频监测设施、水位测验设施、流量测验设施、泥沙监测设施、水质自动监测设施、水文辅助项目监测设施及数据采集传输基础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供电设施、其他设施及临时工程等;技术装备主要包括水位信息采集设备、流量及泥沙采集仪器设备、降水及蒸发等水文气象信息采集处理仪器设备、水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备、通信与水文信息传输设备、供电及供水设备、其它设备等。
最高限价(如有):5006800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计划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以及2年质保期(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以合同约定为准),①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设计文件及相应附图;60个日历天内完成行洪论证专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②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进场施工并进行仪器设备采购;7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采购、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130个日历天内完成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开始安装;200个日历天内基础设施全部完成,同时完成技术装备安装和调试,并提交开展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档案,220个日历天内提交开展工程完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档案,240个日历天内提交开展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档案(一式三份,按《广西水文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实施细则(颁布稿)》和《关于调整广西大江大河水文监测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的说明》要求整理归档)及工程试运行工作报告。
承包人必须按照以上各项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每项工作延迟均要书面说明原因,依据不足的按每天100元扣款(各项工作内容可以累计扣款)。
本标项(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