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BNB-20212161G
公布日期 : 2021-10-21
项目概况: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1年交通警察局车管所影像化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12161G
项目 预算金额(元):1240000 最高限价(元):12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三、技术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中基招标会议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 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 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4.1.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 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三、 供应商
投标文件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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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