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黑龙江公司哈热公司燃煤倒运服务(2年)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哈热公司燃煤倒运服务(2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636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哈尔滨热电 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境内,公司规划容量为4×350MW,一期工程2×350MW燃煤发电供热机组分别于2013年12月27日和2014年5月31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转入商业运营。目前,公司基本是双机运行状态。电厂燃用内蒙古蒙东地区褐煤,年耗煤量约200万吨。单机最低日耗煤量约3000吨,单机最大日耗煤量约5500吨。公司入厂煤方式为铁路专用线,卸煤方式为翻车机翻卸,通过皮带机至厂内正式煤场堆料或机组燃煤直上。公司铁路专用线、厂内输煤系统均为双侧系统,可同时进行堆、取工作。专用线最大来煤量为每日3列车,约1.2~1.5万吨。公司内有全封闭正式煤场一座,最大储煤量为7.5万吨,正常储煤量一般控制在为3~6万吨。煤场内分东西两个区域进行储煤。公司外另有临时煤场一座,储煤量为12.5万吨。公司厂内正式煤场、公司厂外临时煤场两个煤场倒运距离约1000米。正式煤场配备照明灯具,临时煤场没有配备照明灯具。招标范围:根据哈热公司入厂煤来煤情况、机组燃用煤需求和厂内煤场存煤情况,在公司厂内正式煤场、公司厂外临时煤场两个煤场之间进行燃煤的倒运工作,倒运为双向倒运,年倒运量约20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倒运工作以保证机组燃煤需求、保证入厂煤及时接卸为原则和标准,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煤场区域、指定煤炭、指定倒运煤量的倒运工作。具体需要服从哈热公司的调度。倒运工作包括倒运煤炭的装车、过衡、卸车(含煤垛上方卸车)、压实、煤垛整形、自燃点的处理、防火、外煤场防尘遮盖、厂外临时煤场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厂外临时煤场所需的设备租赁、煤场道路清理清扫等煤场全部相关工作内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总工期24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运输或仓储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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