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程建设指挥部20万吨/年费托蜡项目反应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宁夏工程建设指挥部20万吨/年费托蜡项目反应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工程建设指挥部20万吨/年费托蜡项目反应器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000059 |
反应器-通用 |
套 |
2 |
|
2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000059 |
反应器-通用 |
套 |
2 |
|
3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000059 |
反应器-通用 |
套 |
2 |
|
4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000059 |
反应器-通用 |
套 |
2 |
|
2.2其他:
2.2.1交货日期:2022年4月31日完成交货。
2.2.2交货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化工工程指挥部指定地点。
2.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调试运行正常后付30%,留质保金1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支付形式:100%银行承兑汇票
2.2.5质保期: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24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履行采购标的要求和服务的生产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D类或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D类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万吨/年及以上费托蜡精加工项目或类似项目薄膜蒸发器的供货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它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11 17: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