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脱销液氨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电厂液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济宁
2.2 规模:2*350MW
2.3 建设工期:半年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液氨\一等品,供货期半年,预估总量约950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起半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项火电厂液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2资质等级要求:
3.2.2.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类)》,还应提供液氨产品生产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9日9时起至2021年11月15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1时0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11时00分
7. 其他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 明
手 机:13520700300
微信号:13520700300
Q Q:245199917
传 真:010-52883525(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 箱:lsj13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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