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 “双碳”战略,推动公司转升级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 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五凌电力有限 公司拟依托自身优势,在三板溪水电厂、白市水电厂、黔东火电厂送电湖南基础上,在上 述电厂周边区域开发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积极打造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借 助既有送电通道向湖南电网输送清洁能源电力。为有序推进一体化项目建设,计划先期开 展五凌电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系统优化配置及送出研究工作,并拟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选择咨询单位。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五凌电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系统优化配置及送出 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分析电力系统现况、存在问题及规划情况。 2)分析电力、电量平衡计算,提出项目的消纳方向和初步接入方案。 3)分析风光水火电源的调节能力,研究电源配比方案。 4)开展系统调峰分析,论证电源配比方案合理性。
5)研究网架送出能力,分析主网对本项目最大外送电力的容量限制。
2.3 计划工期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并讨论确定工作大纲。
十个工作日内,搜集整理研究所需资料及数据。
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展课题研究论证工作。
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中间成果汇报讨论。
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中间成果讨论意见修改完善。
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交研究报告,完成终期成果审查及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跨省区电网项目设计业绩,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2.2 投标人应通过中电联(北京)检测认证中心的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 1 个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必须提供 合同业绩)。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开展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 财务指标表》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 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并至少有 2 个以上类似项目经验。(在人员简历表中列 出业绩项目名单)。
3.6 主要技术人员: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具有相关项目经验。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研发 质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 【《人民法院公告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 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 。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 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