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研究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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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黄河研究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13333.56㎡,容积率4.92。由南楼、北楼、裙房、开闭所及地下车库组成,框剪结构。总建筑面积91651.7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5581.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069.98平方米(包含地下机动车库三层、非机动车库夹层)。北楼地上26层,建筑高度99.9米;南楼地上22层,建筑高度96.3米(详见已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项目计划投资额约5.5亿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03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9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公告内容
黄河研究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河研究中心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管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河研究中心项目建设管理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3333.56㎡,容积率4.92。由南楼、北楼、裙房、开闭所及地下车库组成,框剪结构。总建筑面积91651.7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5581.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069.98平方米(包含地下机动车库三层、非机动车库夹层)。北楼地上26层,建筑高度99.9米;南楼地上22层,建筑高度96.3米(详见已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项目计划投资额约5.5亿元。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东、永平路北。
2.4招标范围:
(1)负责项目资金筹措;
(2)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包含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施工、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项目的招标工作;负责合同的谈判与签订;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工程设计签证;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及后期管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资质或房屋建筑监理甲级。
3.2项目管理团队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②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备合理、齐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投标人须提供整个项目管理团队在服务期限内不更换人员的承诺函。
3.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年,2018年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度至2020年度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2020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请各潜在投标人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PDF格式,(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3、投标人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告知代理机构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核过后及时给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4.4、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5、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