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某医用物资(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 已有账户,直接登录
-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医用物资(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医用物资(二次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西京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胶片数字化扫描仪;002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003 心肺复苏器;004 输液泵;005 纯水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胶片数字化扫描仪;002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003 心肺复苏器;004 输液泵;005 纯水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供应商不得为“军队采购网”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23的处罚,并报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供应商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一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供一种品牌。(医疗设备: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销售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的区域代理授权)及生产商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材料;非医疗设备:销售商提供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根据项目特点提供区域代理授权或项目授权,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及生产商相关资质材料)。同一生产商产品只接受1家供应商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0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2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七、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陕西省西安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陕西省西安市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名称:医用物资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2021-JKMXJY-W1419 |
胶片数字化扫描仪 |
1 |
台 |
2 |
2021-JKMXJY-W3029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 |
台 |
3 |
2021-JKMXJY-W1443 |
心肺复苏器 |
2 |
台 |
4 |
2021-JKMXJY-W1447 |
输液泵 |
30 |
台 |
5 |
2021-JKMXJY-W1384 |
纯水机 |
1 |
台 |
注:供应商须按照货物名称和采购数量以单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供应商不得为“军队采购网”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23的处罚,并报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供应商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一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供一种品牌。(医疗设备: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销售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的区域代理授权)及生产商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材料;非医疗设备:销售商提供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根据项目特点提供区域代理授权或项目授权,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及生产商相关资质材料)。同一生产商产品只接受1家供应商报价);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6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三)报名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将所需资料复印后(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或胶印成册(《报名文件》1份),所需资料出现未经装订处理、散乱分页、影响整洁美观等情况的有可能被拒绝。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
4.最近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纳税汇款或缴纳凭证和最近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汇款或缴纳凭证;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9.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网站截图;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
1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12.医疗设备: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销售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的区域代理授权)及生产商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材料。非医疗设备:代理商提供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根据项目特点提供区域代理授权或项目授权,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及生产商相关资质材料;
注:以上资料如存在其他语言书写的情况,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三)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四)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序号为1个项目,300元/项目,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2月15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人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