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1051-FY-GCJS[2021]第7号(总16号)
招 标
委 托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李家峡水电站扩机(5号机组)环境保护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李家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尖扎县和化隆县交界的黄河干流李家峡河谷中段,距西宁市直线距离55 km,公路里程112 km。李家峡水电站是黄河上游龙羊峡-青铜峡河段规划的第三座大型梯级电站。共设计安装5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400MW,总装机容量2000 MW。水库最大坝高155m,水库正常蓄水位2180m,相应库容16.5亿m3。目前装机4台(1号、2号、3号、4号机),预留1台(5号机)。本项目为5号机组的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利用李家峡电站已建成的大坝、泄水、引水发电系统,在已建厂房内预留的5#机组机坑中浇筑机墩、风罩及楼板混凝土,装设5#机组和相应的机电配套系统。
1.2招标范围
1.2.1监测范围
李家峡水电站扩机(5号机组)环境保护监测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水环境监测、常规水生生态监测和陆生生态监测,施工区及辅属加工区施工废水、大气、噪声监测;对生产施工可能涉及的影响区实施环境监测工作。
1.2.2监测服务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开始日期以项目委托人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青海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生态环境监测名录》备案。若投标人自身不具备水生生态及陆生生态监测资质,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的资格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1项及以上输变电或工民建或交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9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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