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饶发改行政字〔2021〕74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滩头排涝站原设计总排涝流量7.68m3/s,单机设计流量2.56m3/s,装机容量3x180kW;经重新复核排涝流量,本次设计总排涝流量7.68m3/s,单机设计流量2.56m3/s, 装机总容量根据电机标准系列更新为3x185kW。滩头排涝站工程规模为小(1)型。滩头排涝站保留原泵房及附属建筑物,设计对原水泵机组进行更换,机电设备进行配套更新;增加计算机监控,微机保护系统,并改建中控室;更换现状简易拦污栅,采用平面钢栅;厂区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厂区绿化;出水口改造、进水渠及前池改造等。
(2)解放河排涝站原设计总排涝流量17.5m3/s,单机设计流量4.375m3/s,装机容量4x330kW;经重新复核排涝流量,本次设计总排涝流量17.5m3/s, 装机总容量根据电机标准系列更新为4x315kW。解放河排涝站工程规模为中型。解放河排涝站保留原泵房及附属建筑物,设计对原水泵机组进行更换,机电设备进行配套更新;增加计算机监控,微机保护系统,并改建中控室。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有施工内容。
2.4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为10213772.70元,招标要约价为10213772.70元;
2.5主体工程计划工期:120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项目。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 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20】5号文件和饶水建字【2020】105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 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月12月02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止在 交易网网站(网址 /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 客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23日09时00分整。地点为上饶市市本级 。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 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 7.4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5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 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上饶市水利局进行监督。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8、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