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将我公司(陕西榆横发电厂一期工程)产生的副产品(包含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销售不完的部分和脱硫废水及时运输至马鞍梁贮灰场,确保电厂正常生产,同时将倒运至灰场后的物料进行平整、碾压,并对灰场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外运暂估数量:炉后副产品及脱硫废水倒运至灰场外运量约31万吨(粉煤灰约19万吨、脱硫石膏约6万吨、炉渣约3万吨、脱硫废水约3万吨),石膏装车约33万吨(包含石膏过稀掺拌及石膏过稀外流围挡等)、灰场销售物料约1万吨,平整、碾压量约54万吨。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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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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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横发电厂炉后副产品、脱硫废水倒运及灰场管理服务 |
外运暂估数量:粉煤灰约19万吨、脱硫石膏约6万吨、炉渣约3万吨、脱硫废水约3万吨;石膏装车约33万吨(包含石膏过稀掺拌及石膏过稀外流围挡等)、灰场销售物料约1万吨;炉后副产品倒运至灰场后的平整、碾压量约54万吨。 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榆横发电厂炉后副产品、脱硫废水倒运及灰场管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6.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项灰渣拉运业绩,其中至少一项业绩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必要时需附技术协议)。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02 17:00到2021-12-12 20: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02 17:00到2021-12-12 20: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