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022年度液氨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022年度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项目单位 |
型号规格 |
计划采购数量 |
交货地点及及时间 |
1 |
临河热电厂 |
液氨≧99.6%; |
1300吨 |
接到项目单位通知72小时之内,按时按量在项目单位生产现场交货,并负责卸货;合作期限: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交货地点: 临河热电厂 。
2.4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完成供货,接到招标方通知72小时之内到货,满足现场生产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今)至少两份液氨销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运输企业,
(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运输企业,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含液氨)和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3日9:00起至2021年12月30日17:00止。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58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