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HHWZ-FY -[2022]第2号(总02号) HHWZ-FY -[2022]第3号(总03号) HHWZ-FY -[2022]第4号(总 04号) 委 托 1.2.1.2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人所需各种型号的车辆。 1.2.1.3投标人负责租赁期间的车辆维护、保养、修理工作。 1.2.1.4投标人在租赁服务现场为每台车配备一名司机,配备的司机具有机动车驾驶证。 1.2.1.5投标人配置的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60000公里。 1.2.1.6投标人配置的车辆须具有年检合格证、保险单。 1.2.1.7投标人在租赁期间,投标人的车辆进出场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每日要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工作量。 1.2.1.8投标人的车辆按月报价。在租赁过程中,招标人根据现场工作情况对车辆数量随时进行调整(招标人提前两天通知投标人),最终结算按月进行结算,不足一个月按天计(月费用/30天*实际使用天数)。 1.2.1.9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保证运行正常。维护保养时间每月不超过一天,如车辆发生故障,投标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提供其他车辆,不能耽误现场工作,修理时间每月累计不超过一天,否则,按天核减。 1.2.1.10投标人负责车辆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维护保养费、修理费、过路费、车辆保险、司机工资(含各种基本保险、意外保险等)、管理费、税金等。 1.2.1.11招标人提供司机住宿、生活用水、用电。 1.2.1.12招标人提供就餐场所,费用投标人自理解决。 1.2.1.13投标人对其所提供的车辆的安全性、完好性负责,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1.2.1.14投标人提供车辆或司机影响工程的安全、进度和质量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进行更换。 1.2.2 租赁时间及使用地点 (1)租赁时间: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车辆进场时间、进场台数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前2天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照要求将车辆及司机派往指点地点。 (2)使用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水电物资 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租赁服务资质的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4.4人员资质 皮卡车驾驶员须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面包车驾驶员须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在国内承担过至少1个车辆租赁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