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研究院2022年第一批储能设备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设置两个标包,标段一为对10MW/10MWh储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标段二为对10MW/20MWh储能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标段一: (1)建设 (2)建设规模:10MW/10MWh。 (3)建设工期:2022年4月~2022年6月。 2.1.2 标段二: (1)建设 (2)建设规模:10MW/20MWh。 (3)建设工期:2022年4月~2022年6月。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一: 本次招标为储能设备招标,投标人负责提供10MW/10MWh储能装置及附属设备的供货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2.2标段二: 本次招标为储能设备招标,投标人负责提供10MW/20MWh储能装置及附属设备的供货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具体工作、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和销售企业。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经验等方面具有储能装置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行政许可资质且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须具备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 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管理系统(BMS)中至少两个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认证文件; (3)投标人投标方案所采用的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和电池管理系统(EMS),应提供具有 CMA/CNAS 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3 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累计不低于 100MWh 新能源配套储能系统业绩,其中已投运业绩累计不低于 50MWh,储能单体≥10MWh 的项目数量至少 1 个,且须为磷酸铁锂电池并已投产。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行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 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 黑名单中。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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