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通近区扩建2x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等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1-285-01)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南通近区扩建2x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
2.2服务内容:为加快煤电项目有序推进,招标人将陆续开发建设华能南通近区扩建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招标人拟向投标人采购华能南通近区扩建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开展华能南通近区扩建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预测和评价,协助选择高效环保设施,进行可行性分析;投标人负责对华能南通近区扩建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环评报告审查及报批工作,负责评审会务费和专家等相关人员咨询费,并根据审查意见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详细招标范围见第二卷《华能南通近区扩建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技术规范》。
2.4本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总工期21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编制;项目评审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根据评审意见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终版编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备案,且近三年未被列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黑名单和未被环境保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质量问题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3个6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与业绩对应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意见。
3.2.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无失信行为记录。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