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
2.2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标段 | 名称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第一标段 | 散叶分级台 | 202张 | 1780元/张 |
标准光源 | 110套 | 560元/套 | |
塑料烟筐 | 5250个 | 90元/个 | |
电子秤 | 9台 | 1400元/台 | |
大手推车 | 7辆 | 1600元/辆 | |
小手推车 | 57辆 | 1200元/辆 | |
第二标段 | 打包机 | 6台 | 26000元/台 |
装卸机 | 1台 | 28000元/台 |
2.3交货期:具体时间由招标人要求为准。
2.4交货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结算时要求中标单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无行贿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购买标书时,请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②投标单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无行贿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4.3由于现处于疫情高发期间,本项目提供网上报名,以上报名资料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84567275@qq.com)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4月25 日14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 二楼开标室(衡阳市高新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防疫须知: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谢绝进场进行投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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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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