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南京龙潭新市镇二期保障房西地块项目及神农路-恒竞路过绕城公路通道工程项目采购水泥,拟使用该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南京龙潭新市镇二期保障房西地块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东至知兰路,南至平港路,西至三江河东路,北至新戴路。建筑类别为住宅建筑及商业配套,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总用地面积为42816.83 ㎡,总建筑面积:157030.15 ㎡,合同总价8.43亿元,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
2.1.2南京神农路—恒竞路过绕城公路通道工程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道路西起燕子矶新城蓝燕路,东至经开区兴学路,道路长约1165米,规划红线宽度32~45.2米。项目包含隧道工程、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道路附属工程、市政配套工程、景观绿化、交通导改工程、杆线迁改(含铁路节点)、管线迁改(含铁路节点)、苗木迁移(含铁路节点)等工程,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施工内容包含:工程施工(包含房建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二分局南京龙潭新市镇二期保障房西地块项目及神农路-恒竞路过绕城公路通道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要的水泥。
2.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质量要求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P.O 42.5 | 7000 | GB175-2007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P.O 42.5R | 2460 | |
3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袋装P.O 42.5 | 3000 | |
4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袋装P.O 42.5R | 1500 | |
合计 |
| 13960 |
|
说明:上述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其中龙潭西地块项目总量约11000吨、神农路项目总量约2960吨,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当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时,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根据业主要求,本次询价物资品牌仅限于海螺、南方、金峰、双猴、雨花、中联。
2.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2.5.交货
本次采购工程主要有两个交货位置:南京市栖霞区龙潭新城花园村新戴路与知兰路(龙潭西地块)、兴智恒广路与兴建路交叉口(神农路),报价人需综合考虑运费成本。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普通硅酸盐低碱水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中规定的水泥技术要求,且碱含量≤0.60%。
2.6.2.普通硅酸盐低碱水泥的检验及试验应满足以下标准:《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水泥组分的定量测定》GB/T12960-2007、《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17、《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GB/T750-1992、《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GB/T 1346-2011、《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2008、《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
2.6.3.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2.7.验收
2.7.1.验收结算数量以过磅实际重量计量。
2.7.2.如果报价人供应的水泥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等与询价人通知的计划不相符,询价人有权拒收。被询价人拒收的水泥所需的运费及全部处理费用由报价人承担。询价人应于收货1日内进行水泥质量检验,如果质量检验不符国家有关标准及合同要求,询价人应及时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报价人,报价人应在接到询价人书面检验结果单或 2.7.3.报价人提供水泥材质证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留存询价人工经部)给询价人。报价人随货提供的“材质证明书”,必须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对不是合同约定品牌的水泥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迟交货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全部由报价人承担。报价人对所供水泥质量负终身责任。 2.8.付款方式: 2.8.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2.8.2.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报价人授权委托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询价人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0日前到询价人工经部办理《材料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伍份,需由询价人、报价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询价人叁份,报价人贰份。 2.8.3.中标人根据《材料结算单》向询价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询价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报价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8.4.付款方式: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结算,财务挂账后, 3个月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80%,剩余15%的货款在第6个月末支付,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金于质保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与后续货款一同无息支付。报价人同意银行转账支付方式并接受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通等支付方式,期限一般为6个月或者12个月,支付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80%,银行承兑、e信通、电建融信通产生的贴息费及税金由供方承担。 3.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仅限于海螺、南方、金峰、双猴、雨花、中联品牌的生产厂家。 3.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仅限于海螺、南方、金峰、双猴、雨花、中联品牌的生产厂家。 3.3.报价人应具有国内公路工程、市政工程等类似工程的水泥供货业绩,有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提供2019年至今水泥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4月29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 )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 )下载询比价文件。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2年5月6日17: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报价文件无法递交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3、报价人资格条件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5、报价方式
6、评审办法
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