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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水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深圳航空食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1年深圳航空食品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深圳航空食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1年深圳航空食品 水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1006914。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三家供应商,负责向深圳航空食品 提供水果类产品配送服务。

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600万元(含税)/2年

招标内容详见附件需求清单!

1、投标时投标人须报出所有商品的统一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0% ≤投标折扣率≤ 100%),超出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清单内每一种商品。如使用单位需新增清单外产品,中标人往后参与定价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投标报价的折扣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34%),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0.13~95.52%)。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2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

2、该投标折扣率作为评审标准及每月批价的依据,中标人按照协议价格进行定点采购供货,实际采购时,以招标人通知中所载明商品数量、单价和交货地点为准。

3、定价周期及定价依据:一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入围供应商每月按招标人要求报一个最终折扣率,每月报出的最终折扣率范围:不高于投标折扣率,结果最多保留2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如:2022年7月的价格,供应商分别需在2022年6月统一报。中标供应商须每月1516:30时前以邮件形式对清单内所有产品报单价,该单价报价作为下月竞价的依据,招标人每月通过衡量三家中标供应商当月15日的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指导价,若指导价中有高于深圳市平湖海吉星农批市场价格、深圳市中农网数据 价格及市面调查价格的,则采取其中的最低价作为指导价。中标供应商根据指导价各自报最终折扣率,作为次月的计价依据(结算价格=最终折扣率*指导价)。报价只能报一个最终折扣率且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

4、本项目中标(入围)供应商数量为三家,每月确定报价最低的一家供应商为次月配送供货。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详见招标内容

深圳航空航空食品 指定交货地(注:中标供应商负责卸货工作,招标人将对不符合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订单要求(包括所有节假日期间)保障供货。

(注:中标供应商保证固定专业的运输车辆和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准备塑料筐负责卸货,并准时配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物流配送能力,货运车辆符合国家食品配送标准及食品运输及储存条件。(注意:自有冷藏车(冷藏温度须控制在4-8℃)须提供购车发票(购买人为该公司/法人/被授权人)或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所有人为该公司/法人/被授权人)以及车辆照片(照片为车辆整体照片,须含有车牌号);租赁冷藏车(冷藏温度须控制在4-8℃)须提供与物流公司/租赁公司的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没有显示符合配送温度条件的冷藏车,还须物流公司/租赁公司开具证明材料(须明确冷藏车类型)并加盖双方公章

2.4 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注意:须提供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投标人在服务期内须保持一般纳税人身份不变)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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