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赣建饶经开招字[2022]第14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区投资开发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上饶经开区新材料光伏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饶开经发【2022】80号 | |||||||||||||||||||
建筑面积 | 257546平方米 | 层次 | /层 | 结构 | 钢结构 | |||||||||||||||
项目总投资 | 约100064.86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589615982.98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基本到位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全部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上饶经开区新材料光伏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 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 业绩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近 60个月内(不含开标本月度,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的厂房施工业绩(上述业绩达到80%即可)。同一工程必须提供 3 种以上(含3 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施工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等,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必须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 | |||||||||||||||||||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及以上的职称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人员应是持有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赣建字【2021】11号文件《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级结果的通知》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 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它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应为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且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至上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进行信息登记入录且审核通过,并在“住建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企业(即本项目所拟派建造师、八大员等相关人员须与“住建云”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中一致,须在投标时附上查询网址步骤供评标专家查询,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 4、按法【2016】285 号文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信用中国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投标。本工程不接受 6 个月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通报存在建市【2007】9 号文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即有以下行为的企业参加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有弄虚作假行为、有串通投标行为、有被限制参加投标行为、有违法行为,有拖欠农民工资行为,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处罚文件下发之日起计)。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5、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6、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 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本项目施工现场考勤执行《上饶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饶建发【2018】30 号)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和上饶市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若相关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最新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10、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 号文件《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具体如下:投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投标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件、虚假工程业绩的;(2)、 投标人扰乱开标、评标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3)、累计一年内出现无效标二次及以上的;(4)、恶意诬告、无理取闹投诉、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上访投诉的; 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 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89615982.98元,招标要约价为: 571929525.59元(含暂列金)。 13.未尽事宜详见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05月26日 至 2022年06月15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jxtb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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