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纳日松 40 万千瓦光伏制氢示范项目制氢部分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21100130407)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鄂尔多斯纳日松 40 万千瓦光伏制氢示范项目制氢部分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尔多斯纳日松 40 万千瓦光伏制氢示范项目制氢部分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鄂尔多斯纳日松 40 万千瓦光伏制氢示范项目制氢部分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6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纳日松 40 万千瓦光伏制氢示范项目拟利用昶旭煤矿、远兴矿和柳林沟矿等矿区的
采煤塌陷区、采煤回填区建设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 480MW(直流侧),容配比为 1.2:1。
同时配套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并通过 1 回 220kV 线路接至 220kV 降压站,新建架空线路
长度约 70km(实际距离以最终选线距离为准)。 220kV 降压站建设在沙圪堵经济开发区中的
工业园区内, 220kV 降压站拟以 9 回 35kV 线路接至制氢厂区,另以 1 回 220kV 架空线路接
至蒙西电网安定壕 220kV 变电站。
制氢站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沙圪堵经济技术开发区,制氢站年生产氢气能力 1
万吨。
建设
2.2 招标范围
2.2.1 鄂尔多斯纳日松 40 万千瓦光伏制氢示范项目制氢部分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整个项目施工准备,园区内所有建筑及制氢系统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装修、
安装及调试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设备到货验收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
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以及控制工程投资、建设
工期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合同当事各方关
系等,完成项目全过程监理资料编制及移交工作。
2.2.2 本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不划分标段。
2.2.3 计划工期:计划 2022 年 6 月 25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降压站具备带电条件,首批电解水设备具备试车条件, 2022 年 11 月底首批电解
水设备具备运行产气条件;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电解水设备全容量投产;工程施工期 12 个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或石油化工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2)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个制氢
项目工程及配套工程(需包括高压容器管道工程)全过程监理业绩(含在建和投运项目)
(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
( 3)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或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化
工石油工程专业),且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个
制氢项目工程及配套工程(需包括高压容器管道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
程监理业绩且须在该项目担任副职及以上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
明材料,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
( 4)财务要求: 2018 年至 2020 年无连续 2 年亏损。
(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9 时至 2022 年 6 月 3 日 17 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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