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HHXY-FY-[2022]第53号(总492号)
甲 方:黄河鑫业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鑫业 电解槽换极捞渣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厂区距湟中县城6Km、西宁市35Km。园区内二级公路多(巴)鲁(沙尔)公路南北横穿工业区,与109国道丹(东)拉(萨)公路和103省道西(宁)扎(麻隆)公路及西(宁)湟(源)一级公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项目主要工作:
1、从电解工区将装有捞渣的专用托盘拉至电解通道冷却间进行冷却;
2、装有捞渣的托盘经冷却24小时后拉至组装上线翻盘;
3、翻盘后的空托盘返至电解工区使用。
序 号 | 工序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及范围 | 工作标准及要求 | 工器具配备 | 单位 | 暂定工作量 | 备注 |
1 | 电解换极捞渣运输 | 按照电解分厂换极进度,每班完成电解班组各工区每班换极抓斗打捞的物料托盘至通道冷却间,经冷却24小时后运输至组装上线翻盘,翻盘后的空盘返至电解工区。 分项任务包含: 1、捞渣托盘运输至冷却间; 2、捞渣托盘冷却间运输至组装; 3、返空盘至电解工区。 | 设备设施要求: 1、乙方提供运输捞渣托盘专用车辆不少于3台(两用一备),额定载重量≥10T; 2、乙方提供的捞渣托盘运输车辆适用于甲方捞渣专用托盘的拉运。 3、乙方提供的捞渣托盘运输车辆在合同期内使用出现主要功能缺失或无法修复的必须更新车辆。 生产工艺要求: 1、满足24小时作业。 2、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作业人员指挥,按照限制速度行驶。 3、司机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4、车辆按照现场划定路线行驶。 5、按照电解分厂、炭素分厂划定区域定置摆放 6、捞渣运输量必须交接清楚,经电解当班班长、乙方共同签字确认。 | 换极捞渣运输所需托盘由招标人提供。为了满足生产需求,投标人自行配备所需设备。 | 盘 | 8930 | 日均运输量约36盘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如下列内容:
黄河鑫业 电解换极天车抓斗捞渣运输工作。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合同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投标人根据甲方生产任务每班完成电解换极捞渣的运输及返空托盘任务,预估运输8930盘,日均36盘;
(2)运输车辆由投标人配备,并且投标人自行配备具有相应车辆驾驶证且年龄为55周岁以下的男性驾驶员,且驾驶员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3)进入现场后投标人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穿着和操作;
(4)投标人运输驾驶员按照规定路线运输行车;
(5)运输物资装卸车:运输物资装卸车均由甲方承担,投标人不承担装卸车工作 ;
(6)电解换极捞渣运输需满足甲方阳极托盘拉运专用车辆,核定载重量不低10T;
(7)换极捞渣运输量以电解班组签单为准。
(8)换极捞渣运输车辆每班次安排不得少于3台,2用1备。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项目实施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 利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劳务承包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项铝电解企业生产过程物资运输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工作内容)。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23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2年6月24日10:00时在黄河鑫业 集合,由甲方统一组织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