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小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配送企业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西宁市城北区小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委托,拟对西宁市城北区小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配送企业招标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国焱竞磋 2022-127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宁市城北区小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配送企业招标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2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4.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包一: 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国家中药配方颗粒备案信息平台进行销售品种备案,并获得销售备案号; 磋商供应商为外省的企业须在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跨省备案号; 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药品GMP证书; 磋商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生产许可证》,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包二:磋商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生产许可证》,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07-11 18:21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 2022-07-12 至 2022-07-18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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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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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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