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22028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温州市灵昆产业园道路一期,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工程款或融资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细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灵昆产业园道路一期工程(昌绣路等四条道路)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昆街道灵昆产业园内,包括4条市政道路新建工程,道路总长约2.19Km,具体为昌绣路、昌锦路、昌先路、平兴路。
1)昌锦路北段全长227.413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为20m,双向两车道。
2)昌绣路全长1442.244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为24m,双向四车道。昌绣路沿线设置一座桥梁,为跨规划河道2×13m简支矮T梁桥。
3)昌先路北段全长267.874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为20m,双向两车道。
4)平兴路北段全长246.872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为24m,双向四车道。
2、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天然砂 | 细砂,细度模数1.6-2.2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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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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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货时间:2022年9月至合同执行完成(预计2023年10月),按项目要求分批次送货。
4、交货
5、质量要求:产品应符合GB/T 14684-2011《建设用砂》相关要求;含泥量应不大于3%,泥块含量应不大于0.5%。
6、本次采购为项目工程前期使用,后续项目公司——中电建灵昆智创城生态建设开发(温州) 完成挂网招标后,本次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7、本次采购同时接受3%和13%两种税率,评标价以税前价进行排序。
8、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不得参与本次招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9、其他: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做要求。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做要求,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砂石料供货业绩,在近3年(2019年至2022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金额总额不低于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