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日照电厂燃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12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日照电厂燃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负责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取得《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制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包含碳排放减量替代方案;负责各个阶段与环境评价有关的报表、申报材料、现场工作、报告编制、阶段验收、阶段总结以及相应的专家评审等所有全部事宜,直至取得全部的环评批复文件以及通过最终的验收总结。
2.2项目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华能日照电厂。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45天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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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应具有2个热电联产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主要内容扫描件等资料,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2) 报告主要编制人员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为投标人单位全职工作人员。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