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联集采国航及东航纸餐袋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8008。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总限价含税2203670元/2年,选取1家中选供应商供货。 项次 单位名称 收货 1 广州总部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仓库 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沈阳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沈阳 采供部 3 深圳航空食品 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兴华路21号第一工业区工业大厦2楼 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黑龙江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南航黑龙江航空食品 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大连 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6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长春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十四号与五号路交汇 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郑州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南航食品厂配餐楼 8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武汉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内,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武汉 9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长沙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机场南航食品大楼仓库 10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南航基地海口航空食品厂原材料仓库 1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桂林 桂林市两江国际机场南航广西 基地桂林航食厂 1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珠海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草堂生活B区豪苑航食厂 1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揭阳 广东省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云湖路与蝴蝶路交界处航空配餐楼 1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贵阳 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机场路1号 1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新疆 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 16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 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 1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大庆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机场南航综合楼 18 南航在国内其它机场指定机供品配供点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至少1份,并盖有发票专用章) 2.9提供任一纸餐袋近一年内经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GB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的检测报告(报告上须有CMA标识)。(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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