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广东省汕尾市陆河上护50MW农光互补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310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广东省汕尾市陆河上护50MW农光互补项目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广东省汕尾市陆河上护农光互补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上护镇,距离陆河县政府直线距离约9公里,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400亩,土地性质主要为园地。场区平均海拔118米,场址经纬度为东经115.59º,北纬23.26º。
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上护项目光伏发电电能经35kV集电线路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送出工程、整个升压站和光伏场区施工准备、场地平整、场内道路施工、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和预应力管桩基础安装、支架安装、电缆沟开挖和衬砌、架空线路施工、房屋基础开挖、处理、砌筑和装修、升压站设备基础开挖和砌筑、暖通及给排水、水保环保措施和防洪排涝设施施工,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升压变配电设备安装及调试、集电线路安装及调试、升压站、送出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所有工程全过程建设监理工作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
计划实施工期:计划2024年1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6月30日之前实现首批并网,2024年9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监理服务期按9个月对应人月数报价,依据工程实际投入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
3)人员要求(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至少十年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且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体规模100MW及以上并网光伏项目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或施工管理业绩且须在该项目担任副职及以上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需提供承诺文件)。
4)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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