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2027年东安公寓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招标名称:2024年-2027年东安公寓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4.2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41号(东安公寓);哈尔滨市平房区联盟大街滨电三道街(青年公寓)。
4.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4.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28万元(76万元/年)。
4.5服务内容:冬季清雪、院内清扫、楼内保洁、收发巡查、维修、垃圾清运出院、蟑螂消杀、灭鼠、下水清掏、配合公寓安排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5.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5.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所投标事项符合其经营范围,投标人在以往服务经营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5.4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出具基本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5.4投标人不准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5.5本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提供投标承诺,自2021年以来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近3年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因申请人责任引起的重大质量问题的经营状况及履约历史承诺。(格式自制)
5.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www.creditchina.gov.cn)。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5.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被授予合同。
5.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11、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5.1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