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诺优氢能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诺优氢能产业园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金诺优氢能产业园建设,项目拟建设厂房、氢能研发中心、固废库、深地空间、企业公寓、园区道路、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760天。
2.1.5 其他: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
3.4投标人拟任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需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的近3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查询结果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活动的,由评标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11 月 25 日至2024年 11 月 27 日 ;
4.2
4.4网上
4.6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予获取:
1)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1-3.8项所需资料。
2)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其他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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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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