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化市魏进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遵化市行政审批局以遵审投资审字〔2023)149号2310-130281-89-01-5523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化市水利局(遵化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遵化市魏进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投标人需是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相关划分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并填写本文件要求的证明函,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或事业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执行其政策。)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监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监理人员;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驻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中须包含一名水利工程施工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一名水土保持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退休人员应当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驻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中须包含一名水利工程施工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一名水土保持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退休人员应当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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