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人才实训基地理论教室、报告厅、会议室等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1-155-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大理市
1. 招标条件
本理论教室、报告厅、会议室等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基地管理系统开发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理论教室、报告厅、会议室等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基地管理系统开发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市小关邑
2.2 规模: 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实训基地理论教学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基地管理系统,包括:1-2号智慧化教室设备、1-2号会议室设备、多功能报告厅显示及节目源设备软硬件、基地管理系统等。
2.3 建设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需求。
2.6 交货地点:云南省大理市小关邑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中标人签约后的15天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负责组织本合同标的货物交付过程的货运事宜,并保证货物安全地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及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有一个与本项目类似的或规模更大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设计、集成、实施及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但不限于合同影印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