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LCRM水电工程减水剂Ⅰ期主供/备供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1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LCRM水电工程减水剂Ⅰ期主供/备供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如美镇境内,距芒康县城48km
2.2 规模: LCRM水电站装机容量260万千瓦,为一等大型工程
2.3 建设工期: 2023年3月至2026年2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LCRM水电工程减水剂Ⅰ期主供/备供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 数量 (吨) | 合同执行期 | 交货状态 | 技术性能指标 |
1 | LCRM水电工程减水剂Ⅰ期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 2847.75 | 2023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 外观、质量及包装完好,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符合《技术条款》规定 | 详见第五章 第二部分 |
缓凝型萘系高效减水剂 | 949.25 |
2.6 交货地点: RM水电站工地建设现场指定地点(如美镇竹卡大桥20公里运距半径的范围内,汽车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 2023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17 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 5项及以上基建项目使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或缓凝型萘系高效减水剂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投标人投标产品须通过省级及以上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提供检验报告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样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将不接受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