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 给水泵变频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178-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丰镇市、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 所属锡林浩特热电公司、新丰热电 、金山热电 机组给水泵变频节能改造项目已由集团公司批复立项,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锡林浩特热电公司、新丰热电 、金山热电 机组给水泵变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能源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厂址位于锡林浩特市东部,厂址西南距市中心约7km,距锡林河水库18km,距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约3km。厂址南距锡林大道约400m,西南距锡林浩特机场约16km,距胜利煤田5.8km。
内蒙古能源新丰热电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巨宝庄镇,装机容量2×300MW直接空冷机组,是内蒙古能源集团投资建设的热电联产机组。
内蒙古能源金山热电 2×300MW供热机组工程建设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土默特境内。
2.2 规模:本期工程的建设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锡林、新丰、金山厂用电率,直接影响到各厂经济技术指标和节电效益。本期工程分别为锡林浩特热电公司#1、#2机组4台给水泵、新丰热电 #1、#2机组4台给水泵、金山热电 #1、#2机组4台给水泵变频节能改造,共计12台给水泵变频器系统改造。
本项目主要包括高压变频器及其配套改造、变频间建造、液力耦合器改造等,所涉及到的设备及材料供货、现场施工设计、安装施工、逻辑组态、调试服务、相关试验、技术培训等全部内容。
2.3 建设工期:暂定12个月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12台给水泵变频器系统、现场施工设计、安装施工、逻辑组态、调试服务、相关试验、技术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2.6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电力行业单台5000KW/6kV及以上给水泵变频器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变频器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的设备改造业绩可作为代理商业绩,同一生产厂家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时,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