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雄安 任丘绿色电力 1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运维服务项目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1-048)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雄安 任丘绿色电力 1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运维服务项目预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
2.1.2 工程项目 部分项目采用400V低压接入电网系统,部分项目采用10kV高压接入电网系统。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本合同约定的运行维护服务自合同签订日开始实施,结算运维费用所用光伏电站容量以取得验收并网电站的下个月开始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终结。
2.2招标范围:华能任丘150MW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消缺、设备定期试验、电能表校验、电费回收、事故抢修临修等技术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项10KV电力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安装或定检等有效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项目经理相应证书扫描件。。
3.2.4其他要求:运维公司需满足《任丘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措施》"三、具体措施规范化运维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文件解释权归当地政府。
3.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