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多维多源仿真与规划支持辅助及展示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1-103-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多维多源仿真与规划支持辅助及展示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将开发多维多源仿真与规划运行优化辅助系统、多维多源仿真与规划数字化管控升级系统、多维多源仿真与规划可视化展示界面及动态效果,以达到对多维多源系统的有效支撑,优化与管控资源的合理使用。
范围:本次招标采购多维多源仿真与规划运行优化辅助系统、多维多源仿真与规划数字化管控升级系统、多维多源仿真与规划可视化展示界面及动态效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系统所需设备、技术规格、数量等。具体要求满足发包人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项数字孪生或可视化或数据管理类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项2017年1月至今数字孪生三维可视化技术基础应用平台或数据管理类相关业绩合同,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首尾页、签字页及盖章页)。
(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